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利来w66
证券代码:430391 证券简称:万特电气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6月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费占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及《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不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批准。 |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26,881,93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5.83%。 |
(一)审议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董事会工作报告就 2016年董事会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了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 |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6,881,93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
(二)审议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监事会报告了2016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以及对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监督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 |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6,881,93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
(三)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2016年度的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分析总结。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7,472,812.1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912,249.15元,公司资产状况良好。 |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6,881,93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17年的经营目标,充分考虑市场和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编制了本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6,881,93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
(五)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 年3月30日 在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及《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6,881,93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
(六)审议通过《2016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1、议案内容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对公司2016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了专项意见。 |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6,881,93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
(七)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以公司总股本35,45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7,799,22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3月30日披露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6,881,93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审计机构。 |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6,881,93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确保资金安全和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在授权额度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3月30日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产品的公告》。 |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6,881,93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
(十)审议通过《关于利来w66监事会补充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监事孙俊峰辞职,提名袁金龙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任职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始生效。 |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6,881,93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
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宇法律师事务所 |
律师姓名:王红卫、辛聪明律师 |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
(一) 《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 河南宇法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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