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利来w66
430391 证券简称:万特电气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
一、 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6月7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董生怀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2022年6月7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汪宪美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2022年6月7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434,430股,占公司股本的0.7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李付周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2022年6月7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79,560股,占公司股本的0.1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郜军先生为公司分管(销售)的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2022年6月7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3,23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5.3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薛明现先生为公司其他职务,任职期限三年,自2022年6月7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0,740股,占公司股本的0.0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薛萍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2022年6月7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39,780股,占公司股本的0.0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张莉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2022年6月7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79,560股,占公司股本的0.1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6月7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袁金龙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三年,自2022年6月7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 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是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的正常换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治理的要求。 |
三、 备查文件
(一)《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
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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