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利来w66
证券代码:430391 证券简称:万特电气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年6月12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 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侧第16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实施日期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与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其他收益”,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
(三)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利来w66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利来w66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将利润表中的“营业外收入”项目中与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调整为“其他收益”项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导致 2017年1-6月财务报表累计影响为:“其他收益”项目增加2,627,549.92元,“营业外收入”项目减少2,627,549.92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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