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利来w66
证券代码:430391 证券简称:万特电气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5日
2.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年4月18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
5. 会议主持人:董生怀
6. 会议列席人员:监事
7.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董事7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生怀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董生怀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时起。经核查,董生怀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不适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汪宪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汪宪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时起。经核查,汪宪美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不适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费占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费占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时起。经核查,费占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不适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田明欣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田明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时起。经核查,田明欣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不适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付周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李付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时起。经核查,李付周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不适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郜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郜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时起。经核查,郜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不适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闫章勇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闫章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时起。经核查,闫章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不适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的《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不适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利来w66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不适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一)《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